第四届全国特奥运动会举重比赛裁判工作总结

一、基本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举重比赛于2006729日至83日在哈尔滨市师范大学体育馆举行,本届运动会是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特殊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承办,来自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西等21个省市自治区的60名男女运动员参加了比赛,经过六天紧张激烈的比赛,特奥举重运动员表现出了勇敢参加、顽强进取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比赛的特奥举重运动员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通过比赛,增进了特奥运动员之间的友谊。

参加比赛的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福建、山西、海南、湖南、广东、江西、贵州、安徽、四川、湖北、内蒙古、山东等18个省市自治区的举重代表队均获得了金牌,宁夏、青海和陕西的运动员也分别获得了银牌和铜牌,充分体现了特奥运动的广泛性和参与性,在全体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举重比赛取得了圆满成功。

中国残联特奥部选调了有组织全国特奥举重比赛经验的北京市举重协会秘书长郭庆红担任裁判长,还从上海选调了一名副裁判长和一名裁判员,为明年在上海举行世界特奥运动会积累经验,     

承办单位选调了30名裁判员(包括副裁判长2人),总共有33名裁判员,其中有7名国际级裁判员,4名国家级裁判员,20名一级裁判员,还有来自哈尔滨商业大学的18名大学生志愿者担任了加重员和举重赛场的服务工作,哈尔滨师范大学的10名大学生志愿者担任举重赛场的颁奖工作,保证了举重比赛的顺利进行。

二、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十分充分

1、黑龙江省的举重副裁判长那宪飞和刘牧两位同志在接到比赛任务后,积极协助黑龙江省残联落实竞赛器材设备、布置比赛场地和裁判工作用品,比赛前的各项工作准备得十分充分。

2、报到后,我与副裁判长那宪飞和刘牧两人一起对本省的30名裁判员进行岗位分工,及时组织召开全体裁判员会议,在第一次裁判员会议上,我对裁判员提出工作要求,要求裁判员做到:“高度重视,尽职尽责;团结协作,执裁公正;精细专业,争创一流;遵守纪律,确保安全”。

3、赛前的裁判员培训工作做得比较好,为了做好裁判工作,我们提出由具有举重训练和比赛经历的举重专业人员担任执行裁判工作,根据每个裁判员的岗位进行培训,我们充分利用三天的时间进行培训和实习演练,我带领7位执行裁判反复演示正确的竞赛动作和犯规动作,使全体裁判员对正确的竞赛动作和犯规动作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印象更加深刻,时逢天气炎热,参加演练的裁判员汗流浃背,但是大家都毫无怨言。

4、在培训和实习演练工作中,我们采取集中讲解和分组讨论相结合,布置各组裁判员编写竞赛工作流程,对熟悉特奥举重裁判规则,起到了比较好的效果,通过考试,每一个裁判员都取得了好成绩,达到了特奥部的竞赛要求。

5、由于赛前定做的比赛卧推架不符合特奥举重规则的要求,我提出马上锯掉多余的部分,以便在第二天运动员报到后能够进行正常训练,由于生产厂家的积极配合,当天就得到了及时的处理,把全部六个卧推架的多余部分全部锯掉,保证了运动员的赛前训练和本届特奥举重比赛的需要。

三、比赛的基本情况

1、在技术会议上,我们以《竞赛规程》和《特奥举重竞赛规则》为依据,向全体教练员介绍了以下情况:

a、本次比赛裁判员的构成情况,都是具有举重裁判等级的裁判员。

b、准许运动员调整体重级别。

c、称量体重的时间地点和有效时间。

d、每场比赛赛前15分钟入场介绍运动员。

e、三个竞赛动作的主要犯规要点。

f、裁判员的口令。

g、后蹲比赛运动员向前走出做动作,也可以向后走出做动作。

h、对运动员服装护具的要求。

i、非本场比赛的运动员不准在后场。

j、特别强调要确保运动员的安全,考虑到部分运动员没有训练基础,建议试举重量轻一些,准许运动员试举20公斤。

k、回答了教练员提出的一些竞赛相关的技术问题。

2、技术会议之后,我们及时打印出秩序单,当天发到各参赛队,使举重竞赛工作更加规范。

3、为了确保运动员的安全,在运动员试举时,我们安排3名保护员对运动员进行保护,当运动员试举140公斤以上的重量时,我们增加那宪飞、刘牧等专业的举重教练进行保护,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4、为了使运动员了解规则,我们在比赛中增加广播解说,介绍规则要点,对出现犯规动作的运动员指出错误之处,便于其他的运动员懂得规则,同时宣传各参赛队的基本情况,表扬和鼓励运动员的参与精神,使观众了解比赛进程和有关名次的进展信息。

5、在预赛中,当我们发现有些运动员的服装不符合规则的要求时,我们及时向各队下发通知,纠正了运动员的服装

6、在第一天比赛时,发生了停电3分钟的情况,由于我们有人工记录,所以没有造成影响。

7、正确处理对在预赛中打零的运动员在决赛阶段的试举重量,使全体教练员都没有异议。

8、预赛后,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决赛分组办法,并及时召开全体领队、教练员会议,使决赛分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我代表裁判组在全体领队、教练员会议上讲了以下几点:

a、运动员的服装要规范,不准许穿长裤。

b、决赛的成绩不能超过预赛成绩15%的原则。

c、每个单元赛后颁奖,运动员不要离开赛场,非本场比赛的运动员不要在后场。

d、注意裁判员的发令前不要放杠铃。

e、对保护员有特殊要求可以提出。

f、建议试举重量轻一些,准许运动员试举20公斤,为确保运动员的安全,建议不要让运动员试举重量超过极限的重量。

9、裁判组在本次比赛所做的相关文件有:

a、裁判员分工情况(见附表)。

b、各裁判组的工作程序。

c、比赛秩序单。

d、决赛分组办法。

e、裁判员通讯录。

f、成绩册。

四、各组工作情况

我对对各裁判组的工作情况评价:

1、记录组五人在比赛进程中做得非常好,试举顺序全部准确,根据规则中决赛的成绩不能超过预赛成绩15%的原则,记录员提前计算出每个运动员可以试举的成绩,其工作量非常大,记录长高洪佑带病坚持工作,当比赛馆没有水的时候,他个人出钱为裁判员买水,令大家十分感动。

2、检录组八人工作十分出色,没有出现一次差错,每场比赛比赛前、比赛后组织运动员出场都非常迅速及时,使比赛和发奖仪式都很流畅,配合颁奖组做好颁奖工作,保证比赛了顺利进行。

3、执行裁判组八人的判决情况十分认真,做到了公平公正,通过比赛丰富了他们的特奥举重比赛裁判工作经验。

4、前场公布是由张家港金陵体育器材厂的技师刘兴良两人负责操作,他们的工作无私奉献,达到了国际举重比赛的水准。

5、加重工作八人由来自哈尔滨商业大学的8名大学生志愿者负责,这8名志愿者非常辛苦,值得尊敬,我们要特别感谢他们的努力和劳动。

五、竞赛工作建议

1、今后全国比赛预赛后的分组工作最好由主办单位来主持,可以避免争议。

2、今后要对特奥运动员的比赛服装提出严格要求,按照特奥举重规则的规定执行。

3、今后在运动员称量体重卡片上,增加唐氏综合症一栏,以止运动员参加后蹲比赛造成伤害事故。

4、建议在适当的时候举办的全国特奥举重裁判员晋级培训班,为我国培养一批国家级特奥举重裁判队伍。

5、建议在今后的全国特奥举重比赛期间举办特奥举重教练员培训,提高教练员对特奥举重规则的了解,以便在平时的训练中对运动员进行正确的指导,使运动员的竞赛动作符合规则的要求。

最后,感谢哈尔滨商业大学18名大学生志愿者和哈尔滨师范大学的10名大学生志愿者在礼仪组的辛勤工作,更要感谢黑龙江省残联为举重比赛的成功举行所做的一切努力。

                            裁判长:郭庆红

                            200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