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协杯”2003年北京市举重比赛规程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03年10月11至12日在北京市先农坛运动技术学校举重馆举行。 二、竞赛组别和级别: 男子甲组(16-17岁,1986-1987年出生):48、52、56、62、69、77、85、94、94+。 男子乙组(15岁,1988年出生):48、52、56、62、69、77、85、85+。 男子丙组(14岁,1989年出生):44、48、52、56、62、69、69+。 男子丁组(13岁,1990年出生):44、48、52、56、62、62+。 女子甲组(16-17岁,1986-1987年出生):44、48、53、58、63、69、75、75+。 女子乙组(15岁,1989年出生):44、48、53、58、63、69、69+。 女子丙组(14岁,1989年出生):44、48、53、58、63、69、69+。 女子丁组(13岁,1990年出生):44、48、53、58、63、63+。 三、参加办法: 1、以团体会员或区县为单位组队参加(七个举重重点区县必须参加)。 2、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运动员人数不限。 3、运动员资格: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具有北京市中小学学籍,持有北京市体育局《参赛许可证》。 4、运动员参赛标准:女子抓举35公斤,挺举45公斤;男子抓举45公斤,挺举55公斤。(第一次试举重量不得低于本标准) 5、报名时间和地点:9月11日-12日在工人体育场体校会议室报名,携带运动员《参赛许可证》,报名费每人20元,非团体会员单位另交参赛费300元。逾期费用加倍。 四、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国际举重竞赛规则》。 2、严禁使用违禁药物。 五、竞赛项目:抓举、挺举和总成绩。 六、录取名次办法: 各级别录取前六名;团体总分男、女分别录取前六名,各级别总成绩前六名按7、5、4、3、2、1得分计算团体总分。 七、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选派。 八、主办单位:北京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北京市举重运动协会。 九、承办单位:北京市举重运动协会。 十、协办单位:北京市举重领导小组。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0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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